南方日報訊 (記者/陳捷生 通訊員/何娟 鐘麗清)廣東高院在網絡上集中曝光598宗案件被執行人信息;茂名信宜市法院在當地電視媒體上滾動播放失信被執行人名單;江門法院在戶外廣告牌發佈老賴名單,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、出境……筆者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,廣東各級法院充分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手段,提前完成了最高法院部署的任務,共執結涉民生案件1179件,執行到位標的額10298萬元,執行到位率達85%。
  據瞭解,廣東高院提早了一個多月完成最高院部署的專項執行工作,是因為從去年底就亮出了“三大執行利器”。一是充分發揮執行輿情系統,以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主要手段,配合採取限制高消費、限制出境、拘留等強制措施,加大對規避執行行為的打擊力度;二是利用集中執行、集中發放執行款、集中對被執行人進行法制教育等手段,加大專項活動宣傳力度,營造涉民生案件執行浩大的聲勢,給失信被執行人以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,敦促其主動履行債務;三是主動向當地黨委報告涉民生案件開展情況,爭取領導部門在救助資金方面的支持,為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圓滿成功打下堅實基礎。  (原標題:各級法院共執結案件1179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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